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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賣金報國 作者:林資銓

簡評 到最後也是一種徒勞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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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金報國

作者:林資銓
2014 戰爭與災異/戰爭
黃金賣盡竭精誠,姊妹同為報國盟。半世釵鈿1都割愛,一時巾幗始傳名。傳囊屑不披沙揀2,躍冶3光非点石成。寄語市人4休論價,好從銃後5作犧牲。

【題解】
本詩為七言律詩,載於《詩報》第187號,昭和13年(1938)10月17日,頁5。1938至1939年間,臺灣總督府發起所謂的「金運動」,也就是希望民間百姓能將家中所藏黃金賣出,一方面活絡經濟,另一方面也可捐作軍需資金,在此活動期間,臺灣各級行政單位無所不用其極的進行政策宣傳,不僅依行政區域劃分配額,還組織巡迴演講,乃至於要求名流仕紳加入賣金報國團等等,受此政治風潮影響,許多詩人也以「賣金報國」為題,加入宣傳的鼓吹行列,本作即為其中的典型作品。
詩作將賣金行為與報效國家劃上等號,稱割愛金飾的女性為巾幗英雄,並要求賣金者不要在乎賣金所得多寡,要把這一切視為為國犧牲。詩中的訴求,明顯是以呼應官方政策為立場,反應出戰爭體制下,漠視個人權益,一切以國家利益為依歸的政治狀況。
【作者】
林資銓(1877-1940),字仲衡,號壺隱,臺中霧峰人,為臺灣望族霧峰林家之後人。其祖父林文察、父親林朝棟,都是晚清著名的臺籍名將。資銓與其叔父林朝崧(字俊堂、號癡仙)、堂弟資修(字幼春、號南強),則皆以能詩揚名於日治初期臺灣詩壇,被美稱為「霧峰三傑」,而三人也同時列名櫟社「創社九老」之中。資銓於日本領臺初期(約1895-1905年間),曾輾轉滯留於中國大陸泉州、福州、上海、北京等地多年,其間一度赴日。1905年曾返臺,次年參與櫟社之創社之集會。其後再度東渡日本,於東京中央大學肄業,約於1909年返臺定居,此後則常出席櫟社活動。資銓雖出身豪門世家,早年漂泊中國大陸,面臨晚清動盪與臺灣割讓之巨大衝擊,其後轉赴日本求學,雖不無雄心,但終究無功而返,回臺定居後,亦無法 尋求安身立命之道,難脫傳統文人之格局,而其晚年境遇淒苦,使其詩作充滿酸澀之悲,頗富感染力。代表作《仲衡詩集》,內容以記遊、寫景、詠史、詠物、酬唱為大宗。其中詠物尤具特色,除零星詠物之作,並有〈詠昆蟲二十首〉、〈吟香集〉等組詩,後者遍詠群花,多達百餘首。
【注釋】
  1. 釵鈿:釵,由兩股簪子交叉組合成的一種首飾,多用來綰住頭髮。鈿,用金銀、玉貝等材料製成的花朵狀的首飾。釵鈿,泛指金飾而言。
  2. 傳囊屑不披沙揀:傳囊,傳遞袋子。屑不披沙揀,即不披沙揀屑之意,喻指收購金飾細大不捐。
  3. 躍冶:指樂於接受鍛煉而成良器。
  4. 市人:指市民,即一般社會大眾。
  5. 銃後:槍口之後,喻指非前線戰場的後方備戰地區。
【延伸閱讀】
  1. 尤瑞〈賣金報國〉,《風月報》第 89期,昭和14年(1939)7月7日,頁25。
  2. 王竹修〈賣金報國〉,《詩報》第187號,昭和13年(1938)10月17日,頁5。
  3. 施讓甫〈賣金報國〉,《詩報》第207號,昭和14年(1939)8月16日,頁20。
(張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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