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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活動] 外交部「2015年亞西青年臺灣文化研習營」

作者: winnie1980 (啊哈貝兒) 看板: NewActivity
標題: [活動] 外交部「2015年亞西青年臺灣文化研習營」
時間: Fri Jun 5 18:47:53 2015


外交部「2015年亞西青年臺灣文化研習營」輔導員徵選

參考網址:http://goo.gl/R4Hpb8

一、研習營宗旨:

為強化外國青年對我國國情及外交成果之瞭解,並促進我國青年與國際接軌,外交部將邀

請沙烏地阿拉伯、約旦、科威特、巴林、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土耳其等亞西國家之

優秀青年來華參加「2015年亞西國家青年臺灣文化研習營」,透過講座課程、參訪行程,

以及與我國青年互動交流等方式,提昇外國青年對我國政經、教育、科技、自然生態及多

元文化之認識,進一步強化對我國之認同與支持。


二、活動日期:

104年8月24日至9月4日

三、參加人員:

(一)學員:沙烏地阿拉伯、約旦、科威特、巴林、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土耳其等

亞西國家之優秀青年共計25人。

(二)輔導員:國內大專校院大三以上至研究所優秀青年共計6人。


四、輔導員義務:

(一)發揮愛國心、榮譽感及責任感,扮演親善大使角色,向外國學員介紹我國國情,並

協助外國學員完成課程、參訪行程、成果報告及Talent Show。

(二)參加行前講習,包括國際禮儀、國際現勢、行程介紹等培訓課程。

(三)遵守團隊生活準則,服從外交部人員指導,並協辦相關行政工作。

(四)配合研習營活動赴外縣市參訪及住宿主辦單位安排之旅館,全程參與研習營課程及

活動。

(五)活動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中途退出營隊,倘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參與本研習營課

程及活動,必須立即通知外交部人員安排替補人員。


五、費用:

輔導員無須繳費。外交部將負擔輔導員研習營活動期間之食宿、交通、研習費用,不另支

付輔導員薪資、津貼或交通等相關費用。


六、輔導員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我國大專校院大三以上至研究所、30歲以下(7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在學學生,富奉獻精神、服務熱忱與社團經驗,具良好英語(兼通阿拉伯語、土耳其語者

更佳)溝通能力,對國際事務有相關知識或經驗者。

七、報名方式與期限:

(一)即日起至104年7月10日(含)前將下列報名文件寄送至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2號),以郵戳日期為憑。

(二)報名文件: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影本

3.學生證正、反影本

4.600字中文自傳、300字英文自傳

5.語言能力證明,如全民英檢及格證書影本、外語演講比賽得獎證明影本等。

6.推薦信2封

7.其他:個人作品、專長證明或曾參加國際交流活動相關證明等。

(三)本徵選活動之報名文件均不退件,證書或重要文件請提供影本,勿提供正本。


八、評審方式:

(一)外交部收件後將進行書面評審,擇優通知報名者面試,正取6名、備取2名。

(二)錄取名單將於104年8月10日前公告於外交部網站。


九、外交部保留變更活動時間及內容之權利。


十、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張專員婉君

聯絡電話:(02)2380-5464

電子信箱:wcchang@mof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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