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情報] 104農會招考訊息

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104農會招考訊息
時間: Sat Dec 27 10:18:18 2014

1
全國各級農會第 2 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簡則
一、 依據
本簡則依據 103 年 11 月 04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輔字第 1030238102 號函備
查修訂之「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作業要點」訂定。
二、 報考類別
(一)新進人員
1. 企劃管理類:(1)會務行政;(2)農地銀行。
2. 農業推廣類:(1)農事、四健推廣;(2)家政推廣;(3)休閒旅遊。
3. 經濟事業類:(1)共同供運銷;(2)加工製造。
4. 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
5. 財務管理類:財務管理。
6. 保險業務類: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7. 資訊管理類:資訊管理。
(二)升等人員
A、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
1. 企劃管理類:企劃管理。
2. 農業推廣類:農業推廣。
3. 經濟事業類:(1)共同供運銷;(2)加工製造。
4. 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
5. 財務管理類:財務管理。
6. 保險業務類: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7. 資訊管理類:資訊管理。
B、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1. 企劃管理類:企劃管理。
2. 經濟事業類:共同供運銷。
3. 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
三、 報考資格及規定
(一)新進人員
1. 凡符合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之農會員工各職等應具資格及員額出缺農會
所公告之出缺職務、等級及應考資格(含應具證照)者。各職等應具資格
(詳見附表 1),各農會之出缺職務、等級及應考資格(含應具證照),請考
生至各出缺農會洽詢。
2. 各類別應具學歷之類科(詳見附表 2)。 2
(二)升等人員
1. 應考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升等考試,限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服務滿 3
年以上,符合農會員工各職等應具資格標準表第六職等應考資格及有關規
定者。
2. 應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限農會現職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 3 年
以上者。
3. 上述升等人員服務年資以 104 年 01 月 23 日為計算截止基準日。
四、 考試科目
(一)新進人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筆試科目如下:
A、八職等,共 2 科(詳見附表 3):
1.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B、九職等以下,共 4 科(詳見附表 4):
1.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共 2 科。
2.專業科目:各類別應考科目,共 2 科(詳見附表 4)。
(二)升等人員考試,共 3 科(詳見附表 5):
1.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共 2 科。
2.專業科目:各類別應考科目,共 1 科(詳見附表 5)。
五、 報考簡章
(一)工本費:每份新臺幣 50 元。
(二)發售時間:104 年 01 月 05 日起至 01 月 16 日止。
(三)發售地點:中華民國農會(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 2 段 522 號)。
(四)郵購方式:準備 B4 大小之回郵信封,書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即購買人姓
名及地址)、欲購買之簡章種類,貼足郵資(請參閱附表 6 簡章購買份數及
郵資對照表),將貼足郵資並書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簡章種類之 B4 回郵信
封連同簡章工本費每份 50 元(現金、郵政匯票均可;郵政匯票領款人請指
定中華民國農會),一併寄至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收。未附工本費、回郵信
封或回郵信封未貼足郵資者,本會不予受理郵購。
(五)簡章種類:
1. 新進人員八職等。(淺綠色)
2. 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白色)
3. 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人員。(淺藍色)
4.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粉紅色)
六、 報考手續及應繳證件
(一)購買報考簡章。 3
(二)繳交報考資料:
1. 報名單:須繳交一式 3 份(1 份出缺農會留存,2 份中華民國農會存查),
每份均應仔細填寫,並張貼最近 3 個月內半身正面脫帽之 2 吋照片。
2.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1) 新進人員: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應具證照等正本。
(2) 升等人員:農會服務證明正本(如簡章所附格式)。
3. 回郵信封:新進人員需繳交回郵信封 2 個,寄發准考證 1 個(報名時繳交
報考農會留存),成績通知信封 1 個(報名時由報考農會彙收後轉交中華民
國農會)。信封均應由考生自行填妥姓名及收件地址並貼足 25 元郵資後繳
交。
(三)親自報名:請至欲報考之員額出缺農會報名,學經歷證明文件及證照正本
等,經員額出缺農會資格審查合格後影印留存,正本當場發還報考人。
(四)繳交報名費:考生請將報名費繳交報考農會。
七、 報名費及報名日期
(一)報名費:新臺幣 1,200 元。
(二)報名日期:104 年 01 月 19 日至 01 月 23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 考試日期
(一)新進人員:
1.筆試:104 年 06 月 07 日(星期日)
2.口試:由中華民國農會另行通知。
(二)升等人員:104 年 06 月 14 日(星期日)
九、 考試地點
(一)筆試:統一於中部地區考試,考場於 104 年 05 月 25 日�登於 4 大報(蘋果
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並在中華民國農會網站
http://www.farmer.org.tw/公告週知,同時函知各報考農會。
(二)口試:由中華民國農會另行通知。
十、 准考證寄發
(一)准考證於 104 年 05 月 08 日前寄發。
(二)准考證遺失者,本會不另行補發,請考生自行至中華民國農會網站
http://www.farmer.org.tw/」,以 A4 紙張自行列印;准考證列印開放時
間自 104 年 05 月 18 日起至 06 月 07 日止。
(三)准考證上詳列有考生姓名、准考證號碼、報考類別、考試日期、節次、時間
等,考生須詳加核對准考證上各欄資料,若有疑問,應於筆試 7 天前,向中
華民國農會輔導部提出,以免影響權益。
(四)考生於每節入場應試時,均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入場應試。 4
十一、考試規則及計分方式
(一)新進人員考試劃分為八職等及九職等以下 2 種職類,由員額出缺農會分別申
報,作為受理報考及錄用之依據。
(二)新進人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各職類口試名額及符合口試資格之規定如下:
1. 八職等:筆試成績任 1 科零分者,不得參加口試,符合口試資格人員由統
一考試委員會擇期辦理口試。
2. 九職等以下:依筆試成績順序就員額出缺農會所開缺額篩選 2 倍人數為口
試名額,口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有 1 科零分或低於各該類科到考人數之總
平均分數,符合口試資格人員由統一考試委員會擇期辦理口試。
(三)升等人員考試:以筆試方式行之。
(四)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以新進人員錄取總數 1.5 倍為合格名額,並以各
開缺農會技工、工友成績順序為優先錄取合格人員;開缺農會合格人數因故
未能足額時,其剩餘名額依參與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人員各類科報考人
數比例分配之,並依所有(含未開缺農會)技工、工友成績順序錄取合格人
員,錄取標準由統一考試委員會議決定。各農會應於新進人員出缺員額申報
時依所開缺額之 1.5 倍(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填寫欲保障之技工、工友
晉升職員錄取類別順位。
(五)統一考試合格標準由考試委員會議依規定決定之,但升等人員合格成績不得
低於各該類科到考人數之總平均分數,應考科目中,如有一科零分者,概不
予錄取。
(六)新進人員考試計分方式:
1.八職等:按筆試 30%、口試 70%計算總成績,其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
績或加分後筆試總成績÷科目數×30%)+(口試成績×70%)。
2.九職等以下:按筆試 70%、口試 30%計算總成績,其計算公式為:(筆試
總成績或加分後筆試總成績÷科目數×70%)+(口試成績×30%)。
(七)原住民向山地農會或山地之合併農會報名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按筆試總分優
待加分 5%。(應檢附足資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
冊內註明「原住民」,事後要求更改者,無論任何理由一概不予受理。)
(八)現職人員參加升等考試者依成績總分按最近 10 年內(即 102 年度以前)每 1
年度考核成績甲等以上加分 1%,乙等加分 0.5%。
(九)成績經評定結果倘有同分數時,其取捨方式新進人員以專業科目合計得分較高
者優先錄取,如專業科目再同分時,應再以國文科分數較高者為優先辦理。
(十)各農會現職技工、工友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時,依照服務農會年資每滿 1 年優
待加分 1%,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 1 年者優待加分 0.5%,未滿半年者
不予加分,最高以 5%為限。(本項加分限報考原農會新進人員考試之技工、5
工友,應檢附足資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
明。)
十二、錄取原則
(一)新進人員考試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中華民國農會按其類別及缺額列冊,通
知員額出缺農會於 3 個月內依成績順序聘任。並得分別在各該農會出缺員額
內評列備取人員,遇缺得由各該農會依序聘任。
(二)中華民國農會依農會法第 26 條之規定受託辦理統一考試,對於中華民國農
會統一代為受理報考各出缺農會之新進人員總成績達錄取標準者,中華民國
農會均按其類別缺額列冊通知員額出缺農會依成績順序聘任。
(三)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除有農會人事管理辦法所定不得進用情事外,開缺農
會不得拒絕聘任;違反者,該農會當年度考核不得考列甲等以上,中華民國
農會得不受理該農會下一次考試新進人員開缺。
(四)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任用職等,不得高於所開職等,各開缺農會得於開
缺職等範圍內依公平合理原則下彈性任用。
(五)新進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之服務期限,得由開缺農會自行訂定之,並於考試
公告加註服務期限,至多以 5 年為限。
(六)新進人員考試備取人員,出缺農會得視業務需要聘任之,其獲聘資格,得保
留至下次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公告前 1 日為
止。
(七)現職人員經升等考試成績合格者得由各該服務農會遇缺遴升。
十三、放榜
(一)升等人員放榜日期:104 年 07 月 14 日。
(二)新進人員放榜日期:104 年 08 月 31 日。
(三)榜單查詢:網址 http://www.farmer.org.tw/,不受理電話查榜。
十四、成績單寄送方式
(一)新進人員:郵寄各報考人。
(二)升等人員:郵寄各報考農會轉發參加考試人員。
十五、成績複查辦法
(一)請於 104 年 07 月 24 日前將成績複查申請表寄至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臺中
市大里區中興路 2 段 522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為求複查及答覆迅速正確,請依照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查覆:
1. 一律填寫報名資料袋內所附「成績複查申請表」以郵寄方式申請。
2. 申請複查須附原成績通知單正本。
3. 須註明複查科目。
4. 須附貼足郵票填妥姓名、地址之回郵信封。 6
5. 申請複查每科工本費 50 元。
6. 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複查時由統一考試委員會選派 2 名委員,並請中央主管機關派員會同辦理。
(四)凡符合規定並於複查期限內申請複查之報考人,均予個別答覆。
(五)複查結果,成績如有增減,照實處理。
(六)報考人本人或委託他人來會查詢者恕不受理。
十六、新進人員報名注意事項
(一)請先至欲報考農會詳閱應考資格(含應具證照)之公告或至中華民國農會網
站下載參閱欲報考農會之公告內容。
(二)若符合出缺農會公告之資格,請於報名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向員額出缺農會
親自報名:
1. 報名表 3 張(貼妥照片,一式 3 張,如不一即不予受理)。
2. 學經歷證明文件正本(待審查通過後,正本得以取回)。
3. 證照正本(依開缺農會公告為準,待審查通過後,正本得以取回)。
4. 報名費用 1,200 元(請向報考農會現場繳交)。
(三)因報考類別繁多,資格條件不一,為確保考生權益,不受理郵寄報名,請親
自向出缺農會辦理報名手續。
十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新進及升等人員考試,報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向農會報名,並仔細考慮報考
類別,一經填寫決定,事後以誤報、寫錯或其他原因要求更改者,無論任何
理由一概不予受理。
(二)報考人員繳交之學經歷證明文件及證照等正本,經員額出缺農會審查合格簽
註於報名單,正本予以影印後退還報考人,影本由員額出缺農會連同報名單
留存。
(三)員額出缺農會應將出缺名額、職務、等級及應考資格(含應具證照)按規定
格式,自簡章開始發售之日起公告於農會公布欄至報名截止日為止,並以副
本抄送主管機關及上級農會。中華民國農會應於簡章開始發售之日起連續 4
日將農會統一考試公告刊登於 4 大報(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
時報),並於中華民國農會網站發布公告。
(四)員額出缺農會對於應考資格(含應具證照)須詳細說明並辦理公告。公告內
容應於申報員額出缺同時送中華民國農會提報統一考試委員會審議。
(五)各開缺農會訂定之應具證照,係指受訓或考試合格,經國家或法人團體認證
或檢定機構核發之執照或證明文件。各開缺農會所訂定應具證照應與所開職
缺業務性質相關者為限,經提送統一考試委員會審議後,開缺農會訂定之應7
具證照未符合所開職缺業務性質者,得拒絕受理該農會該類別考試之報名。
(六)員額出缺農會對於符合新進人員應考資格者均應予以受理,不得拒絕報名。
如有藉故拖延或拒絕報名參加考試情形者,考生得直接向中華民國農會報名
參加該開缺農會之考試。
(七)員額出缺農會受理新進人員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後,彙整填列各類別報考清
冊,檢同報考人員學經歷證明文件及證照影本,由審查人員簽署證明與原件
相符後,送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複審,以憑驗對。複審合格後准予報名參加
考試。逾期或手續不全者不予受理,原件退回,並悉由受理報名農會自行負
責。
(八)各農會受理現職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及現職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報
名,資格審查合格後,彙整填列各類別報考清冊,檢同報考人員服務證明正
本,送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複審,複審合格後,准予報名參加考試。
(九)各農會受理報名,如有審查不實情事,概由受理報名農會自負法律上責任,
其經錄(備)取者,仍應取消資格。
(十) 各農會應依格式將報考人員分類別編造「報考清冊」1 份,連同報名單 2 份、
學經歷證明文件及證照影本各乙份、升等人員服務證明書正本乙份及報名費
匯款單,一併送至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辦理報考。各農會請將報考資料派員
送達或以掛號郵寄,遺失概不負責。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考場資訊於考試前 10 日公告於本會網站 http://www.farmer.org.tw/,屆
時請考生自行查詢。
(十二)本考試未委託國內任何團體或補習班經銷各項書表或提供考試題庫之類
資料與考前補習。
(十三)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洽詢電話:04-24853063 轉分機 191-4。(週一至週五,
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00 至 5:00)
十八、報名費退費規定
(一)考生報名手續完成後,所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二)已繳交報名費經審查資格不符,或報考同農會重複繳費,可申請退費。
(三)報考人須於報名日期截止後 30 日內提出申請。
(四)退費應附資料:
1.退費申請表(附表 7)。
2.繳費證明正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存摺影本(限報考人本人帳戶)。
十九、參閱資料
(一)附表 1 新進人員各職等應具資格標準表 8
(二)附表 2 新進人員各類別應具學歷類科表
(三)附表 3 新進人員(八職等)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四)附表 4 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五)附表 5 升等人員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六)附表 6 簡章購買份數及郵資對照表
(七)附表 7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二十、附錄
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二十一、附註
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農會總幹事不得聘僱其本人或現任理事、監事之三
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農會員工。」 9
附表 1
新進人員各職等應具資格標準表
職等 應具資格

(一)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大學、
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
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三)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
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四)高等考試及格者。
(五)普通考試以上及格,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一)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
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
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四)普通考試以上及格者,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高中(職)
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
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三)普通考試以上及格者。
十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註:
一、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之服務年資應為專任職務領有俸給,
且該服務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訂有人事編制、職級薪點比敘制度,並應由該服
務機關(構)、學校或團體出具服務證明。準此,農會新進人員考試於報名時,應
檢具服務機關(構)、學校或團體出具之服務證明。
二、服務證明內容應詳載:1.姓名;2.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3.出生年月日;4.戶籍
(通訊)地址;5.服務機關(構)、學校或團體名稱與關防或圖記;6.服務職稱;
7.現(曾)任職務之職級薪點薪額;8.相當委(薦)任年資足年月;9.任委(薦)
任職務之起始年月日;10.開始任職之年月日;11.離職之年月日;12.服務機關
(構)、學校或團體負責人職章;13.證明文件日期字號等資料,以供受理報名與審
查農會辦理審查認定事項。 10
附表 2
新進人員各類別應具學歷類科表
類 別 學歷之類科
1、企劃管理類
(1)會務行政 不限類科
(2)農地銀行 不限類科
2、農業推廣類
(1)農事、四健推廣 不限類科
(2)家政推廣 不限類科
(3)休閒旅遊 不限類科
3、經濟事業類
(1)共同供運銷 不限類科
(2)加工製造 不限類科
4、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不限類科
5、財務管理類
財務管理 不限類科
6、保險業務類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不限類科
7、資訊管理類
資訊管理 不限類科 11
附表 3
新進人員(八職等)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類別 代號 科目一 科目二
1、企劃管理類
(1)會務行政 A09
(2)農地銀行 A10
2、農業推廣類
(1)農事、四健推廣 A11
(2)家政推廣 A12
(3)休閒旅遊 A13
3、經濟事業類
(1)共同供運銷 A14
(2)加工製造 A15
4、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A16
5、財務管理類
財務管理 A17
6、保險業務類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
險、一般保險、健康保
險)
A18
7、資訊管理類
資訊管理 A19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12
附表 4
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類別 代號 共同科目一 共同科目二 專業科目一 專業科目二
1、企劃管理類
(1)會務行政 B09 企業管理 民法概要
(2)農地銀行 B10 土地仲介與移
轉稅賦概要
農地利用法規
概要
2、農業推廣類
(1)農事、四健推廣 B11 農業推廣學 農業概論
(2)家政推廣 B12 農業推廣學 家政學
(3)休閒旅遊 B13 休閒遊憩概論 農業概論
3、經濟事業類
(1)共同供運銷 B14 企業管理 農產運銷
(2)加工製造 B15 工業管理 食品加工
4、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B16 貨幣銀行學 會計學
5、財務管理類
財務管理 B17 財務管理 會計學
6、保險業務類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
險、一般保險、健康
保險)
B18 保險學 民法概要
7、資訊管理類
資訊管理 B19
國文(論文及應
用文)
農會法及其施
行細則
電腦概論 程式設計 13
附表 5
升等人員各類別考試科目表
一、現職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人員
類 別 代號 共同科目一 共同科目二 專業科目
1、企劃管理類
企劃管理 C20 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2、農業推廣類
農業推廣 C21 農業推廣教育實務
3、經濟事業類
(1)共同供運銷 C24 供運銷業務實務
(2)加工製造 C25 食品加工實務
4、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C26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
用業務實務
5、財務管理類
財務管理 C27 財務處理辦法與實

6、保險業務類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
險、一般保險、健康保
險)
C28 保險業務實務
7、資訊管理類
資訊管理 C29
國文(論文及應用
文)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

資訊管理實務
二、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類 別 代號 共同科目一 共同科目二 專業科目
1、企劃管理類
企劃管理 D30 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2、經濟事業類
共同供運銷 D34 供運銷業務實務
3、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D36
國文(論文及應用
文)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
用業務實務 14
附表 6
簡章購買份數及郵資對照表 單位:元
簡章份數
種類.郵資 1 份 2-3 份 4-7 份 8-15 份
普通 10 20 35 55
限時 17 27 42 62
掛號 30 40 55 75



限時掛號 37 47 62 82
簡章份數
種類.郵資 16-35 份 36-100 份 100 份以上
以新竹貨運寄送
臺中市 70 90 120 元/件
其他縣市 80 100 120 元/件
偏遠地區
包 需加價

外島 100 100 無
簡章份數
種類.郵資 1 份
不逾 250 公克
2-7 份
逾 250 公克不逾 1 公斤
8-38 份
逾 1 公斤不逾 5 公斤
39-76 份
逾 5 公斤不逾 10 公斤
臺中市 80 100 130 170
其他縣市 120 150 190 250 快

外島 140 170 200 275

註: 1.郵購時,請註明購買簡章種類、購買人姓名、地址及連絡電話,並將簡章工
本費及回郵信封(或運費)一併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 2 段 522 號「中華
民國農會輔導部」收。
2.購買份數較多者,可將簡章工本費及運費匯款至指定帳戶,並將匯款單及簡
章種類、份數以及購買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傳真至 04-24851387。
3.匯款帳號:
(1)解款行:臺灣銀行德芳分行 代碼:0041713
(2)戶 名:中華民國農會
(3)帳 號:171004006173
4.簡章 15 份以上以郵局包裹寄送,或以新竹貨運寄送(請自行選擇)。
5.寄送地點屬較偏遠地區,新竹貨運運費需加價。
6.簡章工本費或郵資(運費)不足者,恕不受理,原件退回。
*本表僅供參考,郵資及運費若有調整,以實際費用為準。 15
附表 7
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報考農會 報考類別
申請退費事由 應扣除費用 申請退費金額
□重複繳費。 扣除匯款匯費 30 元。 元。
□資格不符。 扣除匯款匯費 30 元。 元。
應附資料
1、繳費證明正本。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存摺影本(限報考人本人帳戶)。
申請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 審核欄 】
審核日期 年 月 日
檢附資料 □核對無誤。 □資料不齊,需補件:
審核結果 □符合退費規定。 □不符合退費規定。
退費金額 □同申請金額。 □可退費金額 元。
承辦單位 承辦 課長 單位
主管
1.請填妥本申請表並貼足郵資連同應附資料,郵寄 412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 2
段 522 號「中華民國農會輔導部收」。
2.資料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受理。
3.如經審核通過,本會於 1 個月內撥款至申請人帳戶。 16
附錄
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一、應考人應按規定時間入場,未到考試時間或遲到逾 20 分鐘者,不得入場,誤入試
場者,不得擅自出場,應舉手報告監試人員處理,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應考人入場,應攜帶准考證與國民身分證入場應試,並於就座後將准考證與國民身
分證置於桌面左上角,以備監試人員查對。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應試者,經監試人員
核對報名表照片,驗明確為應考人本人無誤,記載於答案卷袋上後,准予參加考試,
必要時得當場拍照存證,拍照所需時間計入考試時間,不予補救或延長。
三、應考人已入場應試,在 30 分鐘內不得出場,強行出場者,應取消考試資格,並由
警衛人員暫時限制其行動。
四、應考人應依監試人員示指,於每節考試開始前將書籍文件等非考試必需用品,放置
於試場後方或指定場所。不得將書籍文件等資料置於抽屜、桌椅或座位旁,違者該
科不予計分。
五、應考人應按編定座號入座,並應立即檢查答案卷、座位及准考證三者之號碼,如有
不符,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誤坐他人座位致誤用他人答案卷者,該科不予
計分。
六、應考人作答時,應用藍、黑色墨水筆或原子筆,除必用之文具用品外,應考會計學
及財務管理科者,需自備一般型計算機、直尺,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七、應考人不得隨身攜帶行動電話及其他通訊器具入場,或置於試場抽屜、桌椅或座位
旁,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八、應考人在考試進行中,除因試題印刷不清,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外,其餘一概不
得發問。
九、應考人必須確實分別試題卷與答案卷,並應於答案卷上作答,未於答案卷上作答者,
該科不予計分。
十、應考人不得交談、偷看或抄襲他人答案,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一、應考人不得在考桌上、准考證上、手腿上或其他物品上,書寫考試有關科目之文
字、符號等,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二、應考人不得左顧右盼、意圖偷窺,違者經警告仍不改進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三、應考人不得有傳遞、夾帶、交換試卷、自誦答案,以暗號傳告答案,以答案卷或
試題紙便利他人窺視抄襲答案等舞弊情事,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17
十四、應考人不得自行撕去答案卷准考證號碼或拆閱答案卷彌封,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五、應考人不得將答案卷污損、摺疊、捲角、撕毀或在答案卷上書寫自己姓名或顯示
自己身分及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或加蓋印章,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六、應考人不得在試場內吸煙,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違者初次勸告,如勸
告不理,即勒令出場,(如在考試 30 分鐘內,得由警衛人員暫時限制其行動),該
科不予計分,如拒不出場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七、應考人於每節考試時間終了前,一經離座,應即將答案卷連同題目卷交給監試人
員,不得中途篡改答案,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八、應考人於每節考試終了鈴(鐘)聲響畢後,應即停止作答,靜待監試人員收卷,
違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扣該科成績 2 至 10 分:
(一)鈴(鐘)聲響畢後,仍繼續作答者,扣該科成績 2 分。
(二)鈴(鐘)聲響畢後,仍繼續作答,勸告不理,經強行收回試卷者,扣該科成
績 5 分。
(三)鈴(鐘)聲響畢後,仍繼續作答,不服勸告而態度惡劣者,扣該科成績 10
分。
十九、應考人不得將試題或答案卷攜出或投出試場外,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二十、應考人交卷後,不得在試場附近、門口或窗外逗留及高聲喧嘩,違者視其情節輕
重,予以扣該科成績 10 或不予計分:
(一)交卷後仍逗留試場門(窗)口,擾亂試場秩予者,扣該科成績 10 分。
(二)交卷後仍逗留試場門(窗)口,擾亂試場秩予,不聽制止者,該科不予計分。
二十一、應考人出場後不得宣讀答案,或用其他方法提示場內作答,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二十二、應考人不得請人護航、頂替或偽造證件混入試場,違者該科不予計分。凡有「傳
遞」、「交換試卷」、「自誦答案」、「以暗號傳告答案」、「以答案卷或試題紙便利
他人窺視抄襲答案」、「在場外宣讀答案或用其他方法提示場內作答」等情事之
一者,以護航論。
二十三、應考人不得有威脅其他考生共同作弊,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違者取消考試
資格,並送請有關機關依法懲辦。
二十四、如發現應考人答案卷遺失,應考人應於接到補正通知後即行應考,拒絕者該科
不予計分。
二十五、如有其他舞弊行為本辦法所未列舉者,按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http://www.farmer.org.tw/exam_content.aspx?id=1291
全國各級農會第2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重要日程表



日期

作業項目

備註

104年1月5日至1月16日

各級農會職缺、應考資格公告;簡章發售。

簡章由中華民國農會統一發售。

104年1月19日至1月23日

各級農會受理考生報名

考生向各出缺農會報名

104年5月18日至6月7日

開放考生上網補列印准考證



104年6月7日

新進人員筆試


考古題下載
http://www.farmer.org.tw/exam_download.aspx

第 1 次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題(答案)
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一、是非題(每題二分,共十題,計二十分)
1.(0)2.(X)3.(0)4. (X)5. (0)6. (X)7. (0)
8. (0)9. (X)10. (X)
二、選擇題(每題三分,共十題,計三十分)
1.(3)2.(1)3.(2)4. (4)5. (2)6. (1)7. (3)
8. (1)9. (2)10. (2)
三、簡答題(每題十分,共五題,計五十分)
1. 答:一、合併計畫書及契約書。二、農會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三、
會員名冊。四、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事業損益及經費所入所出計
算表、盈虧撥補表、現金流量表及擬制性合併財務報表。五、其他經直轄市或
縣(市)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書件。
2. 答:(1)法定公積 15%。(2)公益金 5%。(3)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
事業費,不得少於 62%。(4)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 8%。(5)
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 10%。
3. 答:一、自耕農。二、佃農。三、農業學校畢業或有農業專著或發明,現在
從事農業推廣工作。 四、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農、林、牧場員工,實際從事農
業工作。
4. 答: (一)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或高考及格,並曾任機關、學校或
第 1 頁,共 2 頁第 2 頁,共 2 頁
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當委任職職務二年以上。(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當委任職職務四年以上。(三)
高中、高職畢業或普考及格,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
相當委任職職務六年以上。
5.答:農會以保障農民權益,提高農民知識技能,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生產
收益,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為宗旨。 第 1 次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

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新進人員九職等以下
作答注意事項:
1.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一、是非題(每題二分,共十題,計二十分)
( )1.依據農會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規定,中華民國農會依農會法第 26 條第 2 項
規定辦理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訓練,應組設聯合訓練機構為之。
( )2.鄉(鎮、市、區)內具有農會會員資格滿三十人時,得發起組織基層農會。
( )3.農會理事、監事有不得兼任農會聘、雇人員、農事小組組長、副組長,或其
他與農會有競爭性團體或企業之職務,並不得經營與農會有競爭性之營利事
業。若有以上情形者,農會應通知其在三十日內自行選擇;屆期不作決定時,
由該農會報請主管機關,解除其理事、監事職務。
( )4.農會各種法定會議,除緊急事項外,應於開會十日前將召集事由及提議事項
通知出席人,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 )5.農會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行使職權,應限於會議時為之。
( )6.農會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理事一人召開理事會議,由理事
互推一人代理其職務,如不為或不能指定或推定者,由總幹事指定之。
( )7.農會會員入會滿六個月以上者,得登記為會員代表候選人。
( )8.農會理事會議由理事長召集,監事會議由常務監事召集,並各為會議之主席。
( )9.農會總幹事之聘任,須經全體理、監事二分之一以上之決議行之;其解聘須
經全體理、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行之。
( )10.各級農會理、監事,其中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自耕農、佃農與雇農。
二、選擇題(每題三分,共十題,計三十分)
( )1.下列那一項不是農會法第 18 條法定出會條件?(1) 死亡(2) 除名(3) 具雙重
國籍者(4) 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者。
( )2.下列何者不是農會理事會職權(1)監察農會財務及財產(2)審定會員入會
及出會(3)聘任及解聘總幹事(4)陳報主管機關及上級農會之法定書類。
( )3.農會會員代表大會對下列各款事項,須經全體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之出
第 1 頁,共 2 頁 背面尚有試題 第 2 頁,共 2 頁
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行之,以下何者為非?(1)章程之通過或變
更。(2)總幹事之處分。(3)選任人員之罷免。(4)經費之募集。
( )4.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1)總幹事(2)理事會(3)監事會(4)會員(代
表)大會。
( )5.阿中大學畢業想要登記為中華民國農會總幹事候聘人,需曾任機關、學校或
農業、金融機構或農民團體相當薦任職職務(1)2 年(2)3 年(3)4 年(4)
5 年以上。
( )6.下列農事小組組長之職責何者為非?(1)召開會員代表大會(2)指導會員
異動申報(3)協助推行農會業務(4)反映小組會員意見。
( )7.農會法第 49 之 1 條未授權訂定下列那一項法規(1)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2) 農
會財務處理辦法(3) 基層農會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4) 農會考核辦法。
( )8.農會對外行文,其為召開各種法定會議、總幹事之聘任、解聘及獎懲事項,
由(1) 理事長簽署(2) 由理事長簽署,總幹事副署(3) 總幹事簽署(4) 常務監事
簽署。
( )9.農會法規定,中華民國農會理事名額為(1)33 至 45 人(2)21 至 27 人(3)
19 至 25 人(4)15 至 21 人。
( )10.自民國幾年起,在金融機構之借款有一年以上延滯本金返還或利息繳納之
紀錄者,不得登記為理、監事候選人(1)89 年(2)90 年(3)93 年(4)95
年。
三、簡答題(每題十分,共五題,計五十分)
1. 農會依農會法規定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合併時,除合併之決議內容
及相關契約書應載明事項,已依農會法規定公告之證明、通知文件及異議之處理
外,還應附具哪些書件?
2. 依照農會法的規定,農會總盈餘,除彌補虧損外,應如何分配?
3.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並合於何
種條件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基層農會為會員?
4. 擔任基層農會總幹事,需要何種資格?
5. 請依農會法規定,列出農會設立宗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99.1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9646703.A.33C.html

[食記] 虎尾 立仁國小後門自強街傳說中阿婆麵攤

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Yunlin
標題: [食記] 虎尾 立仁國小後門自強街傳說中阿婆麵攤
時間: Sat Dec 27 09:29:28 2014


◎時間:據說是早上六點營業至下午四點

◎地點:雲林縣虎尾鎮立仁國小後門,籃球場對面

◎店家住址:雲林縣復興路與自強街交叉口,地標:阿來素食旁、旺來機車行、燦坤、湯圓
游池、黃昏市場、舊全買

電話:不詳

網址:應無官方fb

價位:菜單上未標價,但平均價位不可思議的超低廉

分享心得:


婆婆自稱八十歲,相當健談,老顧客多半是中老年人,非常可惜的是不賣晚上,所以只有
早起的鳥兒有蟲吃,除非學生族群吃中餐或下午茶(或早午餐),一般來說虎科或鄰近住戶
較年輕的階層以外食為早餐的話多半走速食或可帶走、西式為主,鮮有天天以魯肉飯或中
式熱食為主。但其低廉的價格與大碗的份量,數十年來早就培養一群死忠的饕客,自不在
話下。


特色:婆婆找錢是採取自助式的,你拿百元鈔,她請你在零錢盒裡自取,誠實信用則,點
了一碗乾麵,超不可思議附蛋不打緊,加一碗腸子湯,破天荒驚人價只要三十!這在台北
恐怕加蛋的油麵三五起跳,腸仔湯起碼三十。重點是麵條軟嫩卻不會過爛,保有咬勁又不
至於硬、乾、澀。腸子更是阿莎力地超多份量,這還不算什麼,重點是柔Q有彈性,不像
在咬橡皮筋,且湯頭毫不吝嗇地加了米酒,簡直讓人擔憂會不對賠本。難怪有口皆碑,
回訪率是百分之百。


走法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56
GOOGLE復興路與自強街交叉口

招牌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44
安安美語廣告底下

店面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41
座位不是很大,我建議帶走,一來讓出座位給銀髮族,二來減少婆婆洗碗的時間與人力

PS 婆婆不提供免洗餐具,相當環保

這不曉得是不是在賣的?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50

不知可否客製化,來個綜合湯?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53


不敢置信,難道湯十元,麵二十?還有一顆蛋?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59

便宜也罷,重點還不錯吃,恐怕是全虎尾鎮最低廉又CP值特高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32

不知點便當的話會出現怎樣的組合?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32

食材新鮮,有圖為證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32

難以置信的便宜又大碗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26

甚至堪稱全雲林也難得一見的銅版美食、隱藏版必推小吃、無名老店
http://pilikang.pixnet.net/album/photo/292771338

--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
胡愛晏
做妳所熱愛的事情,然後讓別人為此付錢給妳。
                  丹。米爾曼<生命如此富有>p.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99.1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Yunlin/M.1419643774.A.204.html

[情報] 2015年icash風味卡送四季春茶乙杯(40元)

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Lifeismoney
標題: [情報] 2015年icash風味卡送四季春茶乙杯(40元)
時間: Fri Dec 26 20:34:34 2014

http://www.pec21c.com.tw/ctmNewsDetail.html?ctm_id=1412000157&leftMenuId=2800
《icash風味卡上市活動》

活動期間:2014.12.24~2015.1.31(售完為止)
活動內容:空卡1張售價100元,限量發行一萬張,憑卡可享21世紀風味館買A送B優惠,
優惠限期1年,卡片使用無期限。
優惠活動:購買2015年icash風味卡,即招待台灣在地好茶-四季春茶乙杯(原價40元)。
特別提醒:板橋環球、中和環球、屏東環球三家門市暫不適用icash支付、累點、兌點,
亦無法參加icash相關兌點、兌換商品、抽金幣活動。
《風味卡買A送B優惠》

活動期間:2014.12.24~2015.12.31
活動內容:持icash風味卡至全台門市購買A區任一指定品項,可免費贈送B區任一品項

優惠內容如下圖:
《icash卡點數兌換優惠》

活動期間:2014.12.24起
活動內容:持icash卡(含風味卡與其它款icash&icash2.0卡)至門市,即可扣抵卡片內之
OPENPOINT點數,免費兌換或加價換購商品。
優惠活動如下圖:

活動提醒:上方OPENPOINT點數兌換優惠,板橋環球、中和環球、屏東環球門市不適用。
《600點兌換限量卡套》

活動期間:2014.12.24起(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活動內容:持icash卡(含icash風味卡與其它icash&icash2.0卡)至指定通路(21世紀風味
館、康是美、酷聖石、多拿滋、聖娜多堡)扣抵600點,即可免費兌換OPEN小將限量卡套1
個(各門市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活動提醒:此600點兌換限量卡套活動,板橋環球、中和環球、屏東環球門市目前不適用

《指定商品第二件半價》

活動期間:2014.12.24~2015.1.20
活動內容:持icash卡(含icash風味卡與其它icash&icash2.0卡)消費與支付,可享指定
商品第二件半價優惠。
優惠活動:購買香草烤雞腿享第二件半價優惠(原價100元/份)
活動提醒:此指定商品第二件半價活動,板橋環球、中和環球、屏東環球門市目前不適用

《特約機構100點優惠》

活動期間:2014.12.24~2015.1.20
活動內容:持icash卡(含icash風味卡與其它icash&icash2.0卡)至ibon機台 →選擇紅利
/icash紅利兌換點數查詢→插入icash卡→特約機構100點優惠&點數扣抵→列印優惠小白
單→憑小白單至21世紀風味館消費享指定優惠。
優惠內容:出示優惠小白單,購買指定餐組「香草烤雞腿+薯霸+蜂蜜綠茶(L)」贈送香
草烤雞腿乙隻 優惠價160元(原價290元)
《會員抽金幣》

活動期間:2014.12.24~2015.1.27
活動內容:活動分五週,每週選擇單一通路進行抽獎,顧客只要在指定通路有累、兌點記
錄(需有icash會員資格),立即享有抽金幣的機會。中獎名單將公佈於7-11&OPENPOINT
網站。
21世紀風味館會員抽金幣時間:2014.12.31~2015.1.6(將抽出7名幸運兒)
21世紀風味館顧客中獎公佈時間:2015.1.21(名單同步公佈於7-11&OPENPOINT網站)
活動提醒:此會員抽金幣活動,板橋環球、中和環球、屏東環球門市目前不適用。
《icash-OPENPOINT點數使用說明》

持卡累點方式:顧客消費時,無論使用icash卡(含icash風味卡與其它icash&icash2.0卡
)支付或僅出示(未以icash、icash2.0卡結帳),皆可取得該筆消費金額之紅利點數。
點數兌點方式:兌點選擇21世紀風味館指定商品優惠可於門市即時兌換。(爆殺100點優
惠須至ibon機台列印小白單,此案無法直接於門市兌點享優惠。)
點數價值:消費1元可累積1點紅利點數,300點紅利點數可折抵現金1元。
點數期限:給點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
活動提醒:板橋環球、中和環球、屏東環球門市目前無法累積或折抵OPENPOINT點數。
*更多詳細活動歡迎參閱OPENPOINT網站說明(點此前往OPENPOINT網站)*

--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
胡愛晏
做妳所熱愛的事情,然後讓別人為此付錢給妳。
                  丹。米爾曼<生命如此富有>p.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99.1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ifeismoney/M.1419597282.A.639.html

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

[資訊] 2015新北市紀錄片獎徵件首獎10萬

作者: mabo112000 (close to you) 看板: share
標題: [資訊] 2015新北市紀錄片獎徵件首獎10萬
時間: Thu Dec 25 14:12:25 2014

情報來源:http://bit.ly/1rW2bpM

2015新北市紀錄片獎

徵件辦法

一、 主旨:

鼓勵紀錄片導演持續創作,提供紀錄片導演及影視相關科系學生參與紀錄片創作之舞台,
以形塑當代多元觀點,打造新北市成為全民紀錄片城市。

二、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四、 執行單位:

五、 徵件主題:

題目自訂,惟應以「感動,無所不在!」為概念發想,但不得涉及特定商業宣傳。

六、 報名資格:

(一) 報名導演(共同導演)或製片其中一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或限制
行為能力人但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並具短片或短片以上相關製作經驗。

(二) 應以個人名義報名參加,並以導演為報名人,不得以公司行號名義報名,如涉獎金
發給,亦以報名人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如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
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

(三) 每位導演參賽影片數量不限。

七、 參賽影片規範:

(一) 影片類型:紀錄片。

(二) 製作規格:HDV以上規格,使用外接麥克風收音。

(三) 影片長度:不得少於15分鐘,進入決審階段影片需剪輯成15分鐘或30分鐘電視播出
版本(不得超過30分鐘),供決選評審評選及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或其他非為營利
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四) 參賽影片可處於企劃或拍攝階段,但已公開發表之影片不得參賽。主辦單位有權取
消違例影片參賽資格。

八、 評審方式及標準:

採初審、公開審片、監製工作坊及決審4階段進行:

(一) 第1階段─初審:

1. 影片拍攝企劃案及片花徵集期間:104年1月26日至3月6日止。

2. 於3月上旬辦理初審,邀請3至5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以書面方式由所徵得案件選出
至多20件為入選影片,進入複審。俟於3月16日上午11時前公告入圍名單於活動官方部落
格及臉書,並個別通知入圍者。

3. 評審標準:企劃完整度、企劃案執行可能性、主題切合度、團隊資/經歷。

(二) 第2階段─公開審片:

1. 於104年3月25日、26日於「府中15─新北市紀錄片放映院」(地點暫定)辦理公開審片
,邀請5至7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參賽者須至現場向評審團解說企劃案及創作理念,經
公開交叉問答後,評審團由至多20部入選影片選出至多10部優選影片,進入監製工作坊。

2. 入選公開審片階段之報名影片,每組有10分鐘之提案時間(包含片花播放)及15分鐘評
審問答時間。

3. 3月26日公開審片結束後逕為辦理公開審片結果記者會並現場公布優選影片入圍名單,
並選定所屬監製,正式進入監製工作坊製作影片。

4. 凡最終入圍10部影片之導演或製作團隊,須參與3月27日所舉行之2場小型工作坊。

5. 評審標準:提案表達能力、交叉應答表現,並統合初審與公開審片分數作為本階段評
審結果。

(三) 監製工作坊:

1. 委請3至5位專業紀錄片監製(製片或導演)指導優選影片後續拍攝,每部並可獲新臺幣
33萬元之拍攝獎金。

2. 工作坊時間為公開審片記者會起至104年9月15日止,並於9月15日前完成影片並繳交,
進行決審。

(四) 第3階段─決審:

1. 於104年9月下旬辦理決審,邀請5至7位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依序選出前3名,並辦理
頒獎典禮,時間另行公布。

2. 評審標準:企劃執行完整度、故事敘事創意、未來發展潛力、專業能力表現。

九、 獎勵辦法:

(一) 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影片,每部可獲新臺幣33萬元之拍攝獎金,分2期發放:

1. 第1期於確定優選名單後,依主辦單位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20萬元。

2. 第2期於影片完成,確認無待解決事項後,依主辦單位法定程序發放新臺幣13萬元。

(二) 通過決審之前3名影片:

1. 第1名:1名,獲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2. 第2名:1名,獲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3. 第3名:1名,獲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十、 版權及授權:

(一) 本競賽所有影片之版權歸導演所有。

(二) 通過公開審片之優選以上影片須授權主辦單位無償進行下列使用:

1. 提供3至5分鐘影像供主辦單位於有限範圍內重製,以利本系列活動宣傳之用。

2. 提供15分鐘或30分鐘電視播出版本(不得超過30分鐘),供主辦單位於有線電視公用頻
道或其他非為營利目的之用途進行一定期間之公播。

3. 納入新北市影音資料館藏供非商業性之館內借閱。

(三) 授權同意書另由主辦單位與各優選以上影片參賽者訂定。

十一、 報名及送件方式:

(一) 報名表請點此下載。

(二) 期間:104年1月26日至3月6日止,每日(不含例假日)9時至17時,親送或以掛號郵寄
(以郵戳日期為憑)。

(三) 送件地址:詳官方部落格公告。

(四) 洽詢電話:詳官方部落格公告。

(五) E-mail:ac1305@ntpc.gov.com

(六) 應備文件:

1. 報名表,含同意書。

2. 提案企劃書1式8份,需包含下列項目:

(1) 創作緣起與宗旨。

(2) 影片主題說明。

(3) 故事內容大綱。

(4) 被拍攝對象、場景與事件簡介。

(5) 拍攝進度表及預算。

(6) 相關調查、新聞資料、被拍攝對象等資料、圖片。

(7) 導演、工作團隊介紹。

(8) 過去影像作品文字說明。

3. 企劃案影片之2分鐘以內片花DVD 1片,需以avi或wmv格式儲存於光碟中,並將影片片
花自行加密上傳至Youtube,影片片花連結與密碼E-mail至ac1305@ntpc.gov.com

4. 自行剪接3分鐘內之導演影像作品精華DVD 1片,需以avi或wmv格式儲存於光碟中。

十二、 附則:

(一) 影片需為原創性,參賽者擁有著作權或已取得著作權人之授權。與參賽影片相關之
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發生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獎座及獎
狀。

(二) 各評審階段若經評審團認定該階段之企劃案或影片未達水準,獎項得從缺。

(三) 參賽影片中若有適合題材將協助參與國際性紀錄片徵件活動。

(四) 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同影片有多位報名人,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為獎
金之納稅義務人,並應繳交其他序位報名人之同意切結書,統一由第1序位報名人領取獎
金。

(五) 參賽相關報名資料及影片不論入選、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六)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七)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46.18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hare/M.1419487948.A.F73.html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情報] 5張實體發票(3張非實體)換104年月曆一份

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Lifeismoney
標題: [情報] 5張實體發票(3張非實體)換104年月曆一份
時間: Wed Dec 24 21:19:49 2014

來源: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post/41860303
限2014年11、12月發票
換2015年月曆
地點
虎尾稅捐處 四樓

--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
胡愛晏
做妳所熱愛的事情,然後讓別人為此付錢給妳。
                  丹。米爾曼<生命如此富有>p.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99.1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ifeismoney/M.1419427195.A.0FB.html

[新聞] 黃石公園溫泉池色彩繽紛 污染的後果

作者: iloveangel (最愛天使帝國)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新聞] 黃石公園溫泉池色彩繽紛 污染的後果
時間: Tue Dec 23 22:13:01 2014

來源網址:http://www.cna.com.tw/news/ait/201412220189-1.aspx

(中央社蒙大拿州赫勒納綜合外電報導)美國黃石公園的溫泉池常會依觀測時間的不同,
呈現黃、藍、綠、甚至紅色等繽紛絢麗的色彩,如果你以為這些顏色都是大自然渾然天成
的傑作,可能要失望了。

科學家終於提出一些證據,來支持池色變化的理論:人為污染。

根據美國科技新聞網站「圈圈新聞」(The Hoops News),蒙大拿州立大學(Montana
State University)科學家和德國布蘭登堡大學(Brandenburg University)應用科學系
的研究團隊建立並發表1個模型,可以解釋溫泉池顏色變化。

科學家說,影響觀測者看到池色五彩繽紛的終極原因,和人為污染有關。研究發現,許多
年前的溫泉池色跟現在不一樣。事實上,研究人員發現,許多現在觀察到的顏色是污染的
直接結果,例如人們把溫泉當成許願池,丟擲錢幣到池裡,曾經讓池色接近深藍色。

現在科學家不會再對池色的產生原因困惑了。不過,科學家好奇池色變化過程的廣度。蒙
大拿州立大學光學科技中心主任蕭奧(Joseph Shaw)指出:「我們能證明的是,你真的
不需要想得太複雜,你可以透過相對簡單的模型來解釋非常美麗的東西。」

今日俄羅斯(RT)報導,長久以來,科學家早就了解創造溫泉顏色的基本物理現象,是經
由水下噴氣孔和細菌坪的交互作用而來,研究人員現在已經建立1套數學模型,能憑經驗
來顯示池中化學和物理變因與視覺色彩的關聯。

研究人員製作1個簡單的光線傳遞一維模型,用以盤點池水所反映的每一道光譜,從而重
現溫泉池驚人的瑰麗色彩。

在黃石公園1個名為「牽牛花池」(Morning GloryPool)的溫泉池,研究人員能夠重塑池
水於1880年代到1940年代的色彩,當時水溫比現在高出許多,水色有著如一的深藍色。但
數十年來累積在池中的垃圾、錢幣和石頭,降低了池水溫度,顏色也轉變成橘、黃和綠色


蕭奧說:「我們並非以溫泉池專家的身分開始這項計畫,而是以光學現象和成像專家身分
開始的,所以我們要學的可多了。」(譯者:中央社李佩珊)1031222

(中央社 103-12-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3.50.1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cophilia/M.1419343984.A.B41.html

[課業] 國文-汗牛充棟、不脛而走

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國文-汗牛充棟、不脛而走
時間: Wed Dec 24 20:50:29 2014

下列成語使用,何者正確 (A)張小姐喜愛逛街買衣服,即使家中衣服已「汗牛充棟」,
仍不斷地購買衣物 (B)王先生正值壯年,熱愛運動,因此「精神矍鑠」,加上事業有成
,是女性心目中最佳擇偶對象 (C)泱泱熟悉汽車零件構造,只見他打開引擎蓋「上下其
手」一番,原本故障的車子,已能發動行駛 (D)朱先生彩券中獎的消息「不脛而走」,
使他不知如何面對外界羨慕及覬覦的眼光 (E)他可是戲劇界的「一時之選」,一定會有
絕佳的表現。


來源
宏典文化初等/五等 細說0-10頁第3頭
答案AE

汗牛充棟是指書吧?
書運輸時牛累得出汗,存放時可堆至屋頂。形容藏書非常多。 【出處】:唐·柳宗元《
陸文通墓表》:" ...

另外不脛而走錯在那?
脛,小腿。不脛而走指不用腿也能去,比喻事物不用推廣,也能迅速傳播。清˙趙翼˙甌
北詩話˙卷四˙白香山詩:「是以不脛而走,傳遍天下。」亦作「無脛而行」。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板規宣導,ctrl+y可刪除 ============================

(三)課業文規範:
1.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
2.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除無人回應外,不論答案正確與否,均禁止刪除。
3.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題目、自己解題想法,違者刪除。

==============================================================================

備註: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


--
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
胡愛晏
做妳所熱愛的事情,然後讓別人為此付錢給妳。
                  丹。米爾曼<生命如此富有>p.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99.10.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9425438.A.A0C.html

[活動] J.K.羅琳《抽絲剝繭》微電影募集活動!

作者: crownadmin (皇冠文化集團) 看板: NewActivity
標題: [活動] J.K.羅琳《抽絲剝繭》微電影募集活動!
時間: Wed Dec 24 15:30:07 2014

《抽絲剝繭》微電影募集活動

強力徵求各界高手,將《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最新作品《抽絲剝繭》拍成微電影,
不論懸疑、驚悚,還是搞笑、kuso,只要你敢拍,歡迎來投稿,
最高獎金新台幣20,000元,等你拿回家!

活動詳情請上
http://goo.gl/olba5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3.164.7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ewActivity/M.1419406210.A.707.html

2014年12月22日 星期一

Fw: [情報] 小人物大教室 一月台北兩場活動資訊

作者: neohex (無業遊民) 看板: share
標題: Fw: [情報] 小人物大教室 一月台北兩場活動資訊
時間: Mon Dec 22 12:05:53 2014

※ [本文轉錄自 NewActivity 看板 #1KbvCAgk ]

作者: neohex (無業遊民) 看板: NewActivity
標題: [活動] 小人物大教室 一月台北兩場活動資訊
時間: Mon Dec 22 11:41:58 2014


「小人物大教室」一月有兩場小型講座活動
「小人物大教室」是一個小人物們彼此交流、分享的地方


這是我們的成立理念:

誰說小人物沒有料? 誰說只有功成名就才有資格分享?
我們都是小人物,是這個大世界裡面的小小角色,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才能。
每一個人,都有資格講述;每一個故事,都值得被傾聽。


你覺得小人物沒有大故事? 也許你只是還沒有聽過。
你覺得你沒有東西可以分享? 也許你只是還沒有想到。
想要聽故事、吸收觀念、找感動?來這裡,尋找能打動你的故事和想法。
有故事、想法、或知識技能想要分享?來這裡找聽眾,找舞台。


所以,來參加活動的無論是聽眾或是講者,都是像我們一樣的平凡人,
分享各自的經驗故事、或是技能專長、或是觀點想法。


2015年一月目前安排有兩場活動

1月10號周六下午1430 – 1630
千里之外,我送你離開 - 一趟山東文化之旅


簡介:

旅行的早晨不僅是吃飯集合,還有放送霞客之音;
景點不再只有平淡的解說,還有隨團樂手的配樂;
行程不是用趕的,隨性之所至,調整於不可不調;
一趟讓人有強烈衝動從此告別一般旅行團的旅程!


這是一趟山東歷史文化生命之旅,雖然已相距千年,
我們仍可和孔子一起在牆下聞韶樂,感受那令人三月不知肉味之心醉;
仍可在天下第一樓的樓板上漫步,和蘇軾千年共嬋娟;
旅程中還有許多部份感動了我,相信它們也能感動你。


(小編:炯廷一回來就跟我臭屁,說這是他做過最有深度的旅行,
由一位非常有人文歷史涵養的老教授當嚮導,所帶的一團私人旅行團;
他迫不及待想跟大家分享這趟文化苦旅~ 我自己是非常期待。)



講者:
炯廷。
因緣際會下創辦了人氣粉絲團眠羊星Sheep Planet,就此踏入網路行銷的文創世界。
文化和藝術是和生活緊密結合的,只是歷史太悠久,我們不小心淡忘了,
習慣於現在生活的時空,對於新的事物會想探究原因,但對於生活周遭的一切,
卻忘了提問。其實只要稍微思索一下自己的生活,文化又會活過來,
新的藝術也就會誕生。


費用:一般收費教室 – 場地費$150 / 人,含飲料點心。
活動後依個人收穫感受,自行 決定是否加碼贊助支持 & 加碼金額。

詳細資訊與報名網址 http://goo.gl/ExJhdi



1月24號周六下午1430 – 1630
我的小小創作夢


簡介:

成長過程 - 簡介成長背景及轉職設計的歷程。
尋夢之旅 - 創作皮件的開端。
職場分享 -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距。
皮革帆布工作室 - 創作屬於自己的東西,追求心靈滿足。


【主講人】

Angeline,29歲女,任職於韓系化妝品代理商商業設計,兼職「皮件創作」。
念了七年幼保系後卻轉職設計,「想當畫家」是從小的志願。
長大後發現原來不是想當畫家,而是想從事任何與「美」有關的事物。
就這樣跌跌撞撞走到了現在,因為喜歡設計、喜歡創作,偶然接觸了皮革創作,
於是開始設計、製作自己的商品,每天晚上都是自己的小小創作空間...。



費用:一般收費教室 – 場地費$150 / 人,含飲料點心。
活動後依個人收穫感受,自行 決定是否加碼贊助支持 & 加碼金額。

詳細資訊與報名網址 http://goo.gl/Qp8fcc



兩場活動都在「流浪ing旅遊書店」 106 台北市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74巷3弄2號1樓 收費都是現場收費 歡迎大家一起來交流分享


網站:http://www.smallonebigone.com/
FB社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687607667250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116.2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ewActivity/M.1419219722.A.AAE.html
※ 編輯: neohex (101.11.116.232), 12/22/2014 11:44: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eohex (101.11.116.232), 12/22/2014 12:05:53

Plurk

Facebook 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