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農博~~延續幸福未來寫生比賽實施計畫
一、 計畫緣起:猶記得農博閉幕當天大家共同的感動與承諾~守護幸福的未來。農博又再度開園成為自然農園、溼地生態研究及環境教育解說場域。為推展生態環境及藝文教育,特於開園當天辦理「延續幸福未來」寫生比賽。讓學生透過彩繪農博公園的方式,用眼睛觀察、用心體會描繪出對這塊土地的感情。
二、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雲林縣斗六市公誠國小
四、 活動日期與行程:
(一)、 比賽日期:民國103年7月19日 (星期六)。
(二)、 報到時間:當日上午07:30至08:00 。
(三)、 比賽時間:當日上午08:00至11:00截止收件。
(若因天候不佳,主辦單位將於前1天於本府教育網公布延後舉辦相關訊息。若比賽當天因豪雨等天氣因素或其他臨時狀況不適合比賽進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比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行程表
時間 | 行程 | 備註 |
07:30~08:00 | 報到並領取圖畫紙 | |
08:00~11:00 | 繪畫比賽 | |
11:00~12:00 | 評選 | |
12:00~ | 頒獎 | |
五、 活動地點:農博公園會場(虎尾鎮建成路)。
六、 參加對象:凡雲林縣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幼兒園生均可報名參加。
七、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上斗六市公誠國小網站報名。
(二)、報名期間:即日起至民國103年07月15日 (星期二)下午17:00止。
八、 競賽組別及參加對象:
(一)、國中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二)、國小低年級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低年級學生。
(三)、國小中年級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年級學生。
(四)、國小高年級組:本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五)、幼兒園組:本縣各公私立幼兒園學生。
九、 評選方式: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或 老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
(二)、各組參賽之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三)、獲選作品,雲林縣政府及承辦單位得以不同形式進行攝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之權,不另給費。
十、 獎勵方式:(比賽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
依國中、高年級、中年級、低年級、幼兒園組各錄取
(一)、第一名:錄取1名,頒發獎狀乙張,圖書禮券3,000元。
(二)、第二名:錄取1名,頒發獎狀乙張,圖書禮券2,500元。
(三)、第三名:錄取1名,頒發獎狀乙張,圖書禮券2,000元。
(四)、優選:錄取6名,頒發獎狀乙張,圖書禮券1,000元。
(五)、佳作:錄取6名,頒發獎狀乙張,圖書禮券500元。
十一、 比賽規則:
(一)、所有參賽者請於比賽時間內,自行前往活動地點,並限當日現場繳件。
(二)、參賽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8:00前至農博場地報到領取畫紙及參賽與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
(三)、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或依圖臨摹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比賽使用時間於7/19當日11:00結束,並限於比賽現場作畫並繳交作品及參賽與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至服務台,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五)、畫紙一律以主辦單位於現場所提供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為準,參賽者以其它格式紙張作畫不予列入評分。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限用水彩作畫,國小中、低年級組可使用粉臘筆或彩色筆作為顏料素材。
(六)、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七)、參加者請自備寫字筆、畫具、材料、飲水、雨具、防蚊等用品。
(八)、參賽報名者請家長或 老師陪同,注意環境安全、衛生,避免意外發生
十二、 注意事項:
(一)、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府所有,本府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使用,不另致酬。
(二)、得獎者將於民國103年7月19日 (星期六)當日中午
12:00公開頒獎表揚。
(三)、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四)、凡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各項規定。
(五)、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公布於本縣教育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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