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Gov_owned
標題: [情報] 臺灣港務公司105年第一次從業人員甄試
時間: Thu Dec 24 08:50:13 2015
http://entrance.nkmu.edu.tw/twport/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承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暨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105 年度第 1 次從業人員助理工程師、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
地址:81157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電話:(07)361-7141轉2838、2857、2867
傳真:(07)364-7883
報名網址:http://webapp01.nkmu.edu.tw/twport/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編印
公告 104 年 12 月 22 日(二)∼
105 年 1 月 19 日(二) 為期 29 天
報名期間 104 年 12 月 24 日(四)9:00∼
105 年 1 月 19 日(二)18:00
一律採網路報名,完成繳費
並郵寄報名表件後始完成
報名程序(郵戳為憑)。繳
款期限同報名期限,逾期恕
不受理(報名資料寄繳後,
除資格不符不受理報名,不
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重要事項提醒:
筆試總成績排名未達該類科全程到考人數前 50%者(取其整數,不足 1 人時以 1
人計),或未達 50 分者,或有缺考者,不得參加口試。考生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
者,不予錄取。
1.師級考生各甄選類科規範之證照加分條件,係指考試院核發之證照方予採認。
2.師級考生工作年資計算至報名截止日 105 年 1 月 19 日止。
3.為公平公正辦理本甄試與顧及師級考生權益,對無法取得簡章規定之「服務
年資證明書」者及國軍退除役官兵,依下列方式辦理:
(1)對無法取得簡章之「服務年資證明書」者,同意考生以「勞工保險被保險
人投保資料表(明細)」代替,惟考生須自行加註其「職務內容」,且「職
務內容」須與報考類科相關,並於所繳交之「勞保明細表」依簡章規定簽
名。
(2)考生得繳交服務之公司所開立之證明,相關工作以考生服務之「公司名稱」
或「職務內容」判斷,二者有一符合即可,但無法判斷是否與報考類科相
關時,同意考生自行加註「職務內容」於公司所開立之證明,惟「職務內
容」須與報考類科相關,並於所繳交之「證明」依簡章規定簽名。
上午 8 時 40 分至 8 時 50 分,講解有關考試應行注意事項,考生須於 8
時 40 分前進入試場就座,聽取講解及說明。
2.考生如未於 8 時 40 分前進入試場就座,致未聽取考試應行注意事項,概
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口試:
(一)105 年 3 月 1 日(二) 10:00 起,開放考生上網查詢參加口試名單
及列印口試入場通知單。
網址 http://webapp01.nkmu.edu.tw/twport/
(二)時間:105 年 3 月 5 日(六),請依入場通知書所定時間、地點報到。
(三)地點: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 142
號)【交通路線圖請參閱附錄三】。
(四)口試時應攜帶「入場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以有效期
限內之護照、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代替)應試。未攜帶者
不得入場應試。
(五)同一組別口試人數超 32 人時,得於 105 年 3 月 5 日(六)當日分關15
辦理或於次日(3 月 6 日)繼續辦理,請考生依入場通知書所定時
間、地點報到。
柒、應試注意事項
一、筆試測驗科目題型:
測驗科目 甄選職級 題型
共同科目 師級、員級 非選擇題(公文及作文)
專業科目
師級 非選擇題(申論題、問答題或計算
題)
員級
1.非選擇題(申論題、問答題或計
算題,配分占該專業科目原始分
數 50%)
2.選擇題(四選一單選題,配分占
該專業科目原始分數 50%)
二、答案卷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修正帶(液)等文具。
三、作答時嚴禁使用電子通訊器材(如行動電話、微型耳機、呼叫器、電子
辭典、個人數位助理機等),違者該科以零分計;並請將電子通訊器材、
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放置於試場置物區,測驗中聲響者該
科扣減 5 分。
四、考生請自備計算機,計算機之型號應符合考選部最新核定之「國家考
試電子計算器一覽表」之型號, 考生可參閱下列網址以準備計算機。
http://wwwc.moex.gov.tw/main/content/wfrmContentLink.aspx?menu_id=162
105 年 1 月 28 日(四)於甄試網頁公告得使用計算機之考科,考生如使
用不合格之計算機,經監試人員勸阻而仍繼續使用者,該科成績以零
分計。
五、其他詳細試場規則如附錄四所示,請應試人於應試前詳閱所述規定,
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六、請考生試前詳細查詢交通路線,估算路線時程,以免延誤考試。 16
捌、成績查詢及複查
一、筆試:
(一)筆試成績於 105 年 2 月 19 日(五)10:00 於甄試網頁開放查詢。
(二)筆試測驗成績申請複查,請於 105 年 2 月 19 日(五)10:00∼2 月
22 日(一)17:00 至甄試網頁成績複查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筆試成績以科目卷面分數與核(累)
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重新閱卷、影印答案卷。
(四)複查結果若有增減分數,考生不得提出異議,並即予更正筆試成
績。
(五)複查結果於 105 年 2 月 24 日(三)以書面通知考生。
二、口試(含甄試總成績):
(一)口試成績(含甄試總成績)於 105 年 3 月 10 日(四)10:00 於甄試網
頁開放查詢。
(二)口試成績申請複查,請於 105 年 3 月 10 日(四) 10:00∼3 月 11 日
(五)17:00 至甄試網頁成績複查專區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請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四)複查結果於 105 年 3 月 14 日(一)以書面通知考生。
玖、錄取結果公告
一、於 105 年 3 月 17 日(四)10:00 公告於甄試網頁,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不另寄發錄取結果通知書。
二、錄取人員名單及資料移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17
拾、錄取人員分發進用相關規定
一、本項甄試各甄選職務類別所需具備之學歷及資格條件係採報名甄試並
寄件後審查,須經審查合格後始具錄取資格,考生所繳交各種證件
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考生應負
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
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
銷其錄取資格。
二、師級採不分區錄取及分發,錄取人員於分發進用後,2 年內不得申請調
動服務機構/工作地區;員級採分區錄取及分發,錄取人員於分發進用
後,3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服務機構/工作地區。
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所稱服務機構係指總公司、基隆分公司、臺中
分公司、高雄分公司、花蓮分公司;其中基隆分公司轄區範圍包含臺
北港、蘇澳港,高雄分公司轄區範圍包含安平港、布袋港及馬公港。
四、備取資格自榜示之日起 1 年內有效。
五、師級錄取人員以助理工程師進用,其薪資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或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規定以 45,210 元起
薪;員級錄取人員以助理事務員/助理技術員進用,其薪資依臺灣港務
股份有限公司或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薪給管理要點規
定以 30,480 元起薪。
六、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驗:
(一)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畢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需請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
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
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
(三)依各甄選職務類別報考資格所要求工作經驗年資、工作內容、身
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殘障手冊等證明正本。
(四)其他應繳交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之證明文件。
七、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或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規定,錄取人
員自報到日起試用 3 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始完成甄選18
程序,正式進用,試用期間年資於正式僱用後,予以併計。
八、凡經錄取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不予分發進
用或即予終止僱用: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
有案尚未結案。
(三)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
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
消滅。
(六)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七)受監護之宣告尚未撤銷。
(八)應考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
拾壹、考生申訴
一、考生對於考試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情形時,得於105年3月18日(五)∼3
月21日(一),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校進修推廣處提出申訴。
二、申訴表(如附表五)應詳載考生姓名、入場通知書號碼、甄選職務類科、
工作地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日期、申訴之事實及理由、希望獲得
之補救及檢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三、考生申訴案,如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一)相關法令或本甄試簡章已有明確規範者。
(二)逾申訴期限者。
四、受理之申訴案,由本甄試委員會處理之,必要時得通知申訴人或關係人
列席說明。
五、考生對於違反試場規則之行為有疑慮時,請依「試場規則」辦理,逾期
不予受理。
六、申訴以一次為限,本甄試委員會經審議後將處理結果回覆申訴人。19
拾貳、附註
一、本簡章網路公告,不另販售,若有修正事項請見本項甄試報名網站
之公告。
二、甄試期間如遇重大天然災害,如颱風、地震、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
之情事而須延期時,將在本項甄試報名網站公布,不個別通知。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辦理。若有相關法令規章仍未
明定而造成疑義者,或發生突發緊急事件之處理,由本校研議處理。 20
網路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本網路報名系統,屬全球資訊網(WWW)操作介面,考生需一台可上網的電腦(CPU 為
Pentium166 以上,RAM64MB 以上)、瀏覽器軟體(IntelExplor6.0 以上)與印表機即可進
行網
路填寫報名表及往後的各項網路查詢服務。為了美觀與使用方便,建議最佳解析度
800*600。
※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登錄日期:10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9:00 起至 105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二)18
:00 止。
二、網路報名網址:http://webapp01.nkmu.edu.tw/twport/
三、網路報名權益同意書內容:
四、考生須選擇「甄選職務、類科及工作地區」,輸入完成並確認登錄資料無誤後,請
確認無誤後再點選「確認送出」,電腦螢幕顯示網路報名進度、繳費金額及繳款帳
號等相關訊息。
五、除甄選職務、類科及工作地區不可更改外,其他資料若不慎輸入錯誤,請在列印後
以紅筆更正並簽名或加蓋私章。列印報名表後親自簽名,完成繳款並確實檢查各項
資料是否完備,放入 B4 尺寸信封袋於期限前,郵寄報名表件至本校進修推廣處。
六、報名費(新臺幣 1,000 元整)請於期限內,依下列方式繳交:
(一)逕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ATM 繳費方式,請參考下頁「自動
櫃員機(ATM)轉帳繳費方式說明」】。
(二)ATM 轉帳繳交報名費,請注意扣款是否成功,並列印轉帳收據自行留存,無須
寄至本甄試委員會。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七、網路報名成功後,可至「網路報名及試務查詢」→「報名進度查詢」列印報名表件、
查詢繳款帳號及繳費情形等相關訊息,報名表內容與繳交之相關資料應相符無誤。
•本人對甄試簡章內容及相關規定,已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循依所列事項辦理,
爾後若因本人違反簡章各項規定而影響應考、錄取資格或相關權益,概由本人
自行負責。
•網路報名所鍵入資料均確為本人所有,各項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不
實等情事,願負法律責任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
•本人於完成報名作業時,已詳閱本簡章對考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
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甄試委員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
處理。
•相關報名資料經確認送出後,即已完成網路報名手續,無法重新報名或修改。
附錄一 21
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方式說明
一、考生須於網路報名成功後,始能取得「個人專屬繳款帳號」。
繳款帳號查詢方式有以下二種:
(一)學校報名網站→網路報名及試務查詢→報名進度查詢(輸入資料後,即可查詢。)
(二)逕行查閱報名表上之「個人專屬繳款帳號」。
二、報名費:師級新臺幣 1,000 元整、員級新臺幣 1,000 元整。
繳費期間:104 年 12 月 24 日(星期四)9:00 起至 105 年 1 月 19 日(星期二)18:
00 止。
三、請持金融卡至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轉帳手續費由轉出帳號負擔)
。
四、ATM 轉帳繳費注意事項:
(一)「個人專屬繳款帳號」係收款銀行與本校電腦間自動查核考生繳款情形使用。
考生於轉帳完成 1 個工作天後,自行至本校報名網站→「網路報名及試務查詢」
→「報名進度查詢」查詢繳款情形。
(二)自動櫃員機(ATM)繳費完成之交易明細表「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欄應有扣款紀錄
;
如無轉帳扣款紀錄者,請依繳費方式重新完成繳費。
(三)如銀行代號和繳款帳號均輸入無誤,但繳款失敗時,請向開戶銀行確認金融卡帳號
是否
具有轉帳功能。
(四)若銀行自動櫃員機出現「次一營業日入帳」訊息者,不影響繳費作業,請仍選擇並
完成
轉帳繳費作業。
(五)繳費後之交易明細表正本,請自行留存備查。
--
[m[1m找一個人惺惺相惜 找一顆心 心心相印
我不放棄愛的勇氣 我不懷疑會有真心
我要握住 一個最美的夢 給未來的自己
梁靜茹《給未來的自己》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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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至高無上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