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2日 星期二

[新聞]網路盜刷 持卡人無需負擔損失

作者: jo774021 (直直落才是王道) 看板: creditcard
標題: [新聞]網路盜刷 持卡人無需負擔損失
時間: Tue May 22 22:49:3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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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立委及市議員抨擊,網路信用卡盜刷問題嚴重,金管會22日表示,為確保信用卡網路
交易安全,各發卡機構已設有風險控管機制,經發卡機構判斷屬於異常交易者,發卡機構
將以電話照會持卡人、傳送簡訊或人工授權等方式確認交易,讓盜刷風險降至最低,實務
上,若經發卡機構調查後,如確屬偽冒交易,持卡人無需負擔此一損失。

不過,金管會強調,在發卡機構及金管會都有控管機制,相較於民國90年,民國99年信用
卡偽冒盜刷金額已減少8成,這統計也包含網路盜刷金額。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李桐豪與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黃珊珊指出
,她的iTunes帳號遭盜用而致使信用卡被盜刷,且上網查詢後發現她並非唯一個案,懷疑
蘋果商店(Apple Store)的安全控管出了問題;李桐豪也表示,他沒有iTunes帳號也同
樣被盜刷,顯示網路盜刷信用卡問題已十分嚴重。

對於網路盜刷問題,金管會22日表示,目前信用卡是網路交易的重要支付工具之ㄧ,為確
保信用卡網路交易的安全性,各發卡機構已設有風險控管機制,主要是依商店類型、刷卡
型態、持卡人交易習慣、信用狀況及偽冒態樣等風險因素進行交易控管,而且經發卡機構
判斷屬於異常交易者,發卡機構將以電話照會持卡人、傳送簡訊或人工授權等方式確認交
易,俾及時防範,讓盜刷風險降至最低。

金管會還強調,信用卡為「先消費後付款」的支付工具,發卡機構在每月定期寄發交易明
細資料,經持卡人確認無誤後始支付款項,持卡人如對於帳款有疑義時,可依據「信用卡
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3條規定,向發卡機構申請爭議帳款處理。實務上,經發卡機構調查
後,如確屬偽冒交易,持卡人無需負擔此一損失。

另外,為加強信用卡犯罪防治之聯繫,金管會表示,已促請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
國聯合會協調相關業者建立完整、即時的同業通報系統,並加強與檢警調單位及國際組織
密切合作,共同打擊不法。金管會也將持續督促收單機構強化對國內特約商店的管理,並
要求發卡機構對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費糾紛妥為處理。

另外,金管會也呼籲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進行網路交易時,應審慎處理,避免信用卡資料外
洩;收到帳單時應確實核對交易資料,如有疑義,應儘速洽發卡機構協助處理,以保障自
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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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金管會表示了 這下就是考驗各家客服的處理速度與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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