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oiam (胡愛晏) 看板: Chiayi
標題: [情報] 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1/12(六)嘉義驗血活動
時間: Fri Jan 11 22:45:3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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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tzuchi.org/btcscc/actions/01.php
驗血宣導活動╱訊息
更新日期:2013/01/11
感恩大家支持造血幹細胞捐贈的活動
給病患重生的機會、家庭無限的希望
為了確認驗血活動場次的正確性
本網站約在月中之後公告下個月的場次
若是希望能主動收到活動場次的訊息
亦可加入本中心FB粉絲團 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
每場試管數有限,請提早參加,以免向隅
日期╱人次 地點 活動地點 地圖 時間
1/12(六)
80人 嘉義 安泰商業銀行
嘉義市西區仁愛路381號 11:00∼16:00
1.
歡迎年滿18歲至45歲以下民眾加入。
2.
若為B肝帶原者、患高血壓、糖尿病、地中海型貧血等,為保護捐受雙方,本中心不建議
加入骨髓資料庫。
3.
鼓勵男性、原住民及其他特殊種族(如外籍新娘、混血兒)參與,暫時居住台灣者因考量
配對後找不到人,故不宜參加。
4.
驗血活動表隨時更新。
5.
資料修改:由於建檔資料都是保密的,麻煩您直接以電話與我們聯繫。
6.
洽詢電話:03-8561825 分機 3517、3217、3616。
注意!
請先準備 1.有照片及身份證字號的身份證明文件。
2.二位不同地址聯絡人的聯絡電話及地址。
一、非正式配對
目的:協助初步了解病患與本中心捐贈者的潛在相合人數。
申請條件:任何人皆可提出非正式配對的申請。
申請文件:檢附病患之HLA檢驗報告,須有A、B、DR三個位點(Locus),解析度
(Resolution)不拘。
申請方式:請註明申請聯絡人姓名與聯繫方式並將上述之檢驗報告用電子郵件或傳真至本
中心。
二、正式配對
目的:提供主治醫師非親屬捐贈者的HLA配型及配對結果以便後續配對程序的進行。
申請條件:病患與其主治醫師確認要進行非親屬間的造血幹細胞移植後,由骨髓庫或移植
醫院醫師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病患配對申請表(Preliminary Search Request form)、研究同意書及相關規
定文件。
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文件備齊後傳真至本中心。(註)
注意事項:本中心提供造血幹細胞標準為
1.
造血幹細胞捐贈者HLA低解析度配型與病患達到5/6相合。
2.
臍帶血HLA低解析度配型與病患達到4/6相合。
(註:對於台灣移植醫院,請醫師在填寫初次配對申請表時,務必完整提供病患的個人資
料,包含:身份證字號、血型、體重等,以及提供患家的聯絡電話及地址,以便中心安排
關懷小組的志工前往關懷探視。如果患家不需要這項安排,亦請於提出配對申請時告知。
)
三、啟動捐贈者配對程序
目的:聯繫捐贈者並確認捐贈者捐贈意願及健康篩檢後抽取捐贈者血樣進行配型覆檢
(Confirmatory Test,簡稱CT)及感染性疾病檢測(Infectious Disease Markers,簡稱
IDMs)。
申請條件:由骨髓庫或合作移植醫院的主治醫師提出啟動配對程序。
申請文件:Sample Shipment Request Form。註明捐贈者編號、需檢驗位點及指定HLA檢
驗實驗室的相關文件。
申請方式:請將申請文件備齊後用電子郵件或是傳真傳送至本中心。
注意事項:
1.
本中心所進行的捐贈者配型覆檢(CT)為高分辨(High Resolution)的HLA-A, B, DRB1三位
點的檢驗。並同時進行感染性疾病檢測(IDMs)。
2.
寄送捐贈者血樣至指定的HLA實驗室:需填寫Sample Shipment Request Form,並回覆捐
贈者檢驗配型結果。
3.
感染性疾病檢驗(IDMs)的有效期限為30天。
台灣病患:台灣地區經簽約移植醫院勾選的前五位捐贈者進行CT(A、B、DR)或DR費用由本
中心吸收,Cw與DQB1或其它位點需由病患依據本中心收費標準付費。若勾選超過五位優免
捐贈者時,每位捐贈者的檢驗費用須由病患依據本中心收費標準付費。
四、捐贈者健康檢查程序
目的:在收到捐贈者配型覆檢報告及感染性疾病檢測報告後,若主治醫師確定要採用該位
捐贈者進行造血幹細胞捐贈時,為確保捐贈者的健康並評估適宜的捐贈方式,安排捐贈者
健康檢查。
申請文件:病患病情報告(Patient Status Report)及捐贈者健康檢查申請表(Donor
Work-up Request Form)。
申請方式:請主治醫師備齊填寫完備的表單後以電子郵件或是傳真傳送至本中心。
注意事項:
1.
捐贈者是否適合捐贈由本中心醫務主任做最後核定。
2.
不論捐贈者健康檢查結果顯示該捐贈者是否適合進行造血幹細胞捐贈,已產生的健康檢查
費用皆須請病患支付。
3.
女性捐贈者進行健康檢查時,會加做血清驗孕。若發現捐贈者懷孕了,將即刻回覆移植醫
院捐贈者最快能夠捐贈的日期。
4.
本中心捐贈者健康檢查報告有效期間為6個月。
五、捐贈者造血幹細胞採集程序
目的:採集捐贈者造血幹細胞以植入病患體內。
所需文件:
1.
Donor Final Clearance Report
2.
Prescription form for bone marrow or mobilized stem cells product
申請方式:在中心同仁回覆捐贈者健檢報告後,由骨髓庫或移植醫院對可進行造血幹細胞
捐贈的捐贈者提出啟動捐贈程序。請骨髓庫或移植醫院主治醫師將填寫完整的上述兩種文
件以電子郵件或是傳真傳送至本中心。
本中心捐贈者幹細胞採集標準:
1.
骨髓幹細胞:以受贈者或捐贈者體重較輕者為基準,若病患體重未達30kg,則以30kg計。
依基準體重(kg)x 20 x 0.22為總有核細胞數標準。
2.
週邊血幹細胞:受贈者體重(kg) x 5 x 10^6為要求週邊血幹細胞CD34+細胞數的標準。
取髓:確認取髓移植日期後,請提供取髓人員的航班,以便安排取髓行程。本中心配對小
組同仁在與取髓人員會面時會備妥通關用文件以便取髓人員完成取髓工作。
注意事項:
1.
本中心所有Pre-collection Sample血量加總以100 ml為限。若移植醫院對捐贈者在進行
造血幹細胞採集時,有特殊血品需要,例如:血漿(plasma),請於Prescription form特
別註明。
2.
幹細胞採集時血樣(Blood samples at time of collection)的血量加總上限為2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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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37mhttp://pilikang.pixnet.net/blog
胡愛晏
做妳所熱愛的事情,然後讓別人為此付錢給妳。
丹。米爾曼<生命如此富有>p.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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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曾了解到 無條件的愛
才是至高無上的力量